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发布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南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种字〔2022〕1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南繁管理,保障我省南繁单位顺利开展南繁科研育种工作,加快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南繁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南繁管理工作

  1.南繁登记备案。凡在海南从事南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海南省南繁登记办法(试行)》进行登记,详细填写相关信息(登录中国南繁网企业端或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社会端南繁单位备案业务板块)。同时,到省种子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种子站)备案。

  2.南繁作物产地检疫申报、调运检疫。南繁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办理植物检疫手续,在《植物检疫证书》有效期内,凭证书在相关网站进行检疫申报(登录中国南繁网企业端或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社会端南繁业务板块),做到不检疫不入岛。南繁单位和个人在南繁作物收获前20日内向所在市县的南繁植物检疫部门或海南省南繁管理局申报产地检疫,做到不检疫不离岛。

  不进行南繁登记和南繁产地检疫申报、调运检疫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被海南省南繁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南繁活动将受到限制,不享受南繁相关政策。同时,各南繁单位人员到达海南后,须对各自田块及其周边50米以内公共区域的假高粱、红火蚁等有害生物进行排查和处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南繁转基因育种管理。在海南从事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研究与试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审批,并在南繁核心区生物育种专区内进行,具备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设施和措施,确保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安全。

  二、加强省级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和管理

  我省1000亩省级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投入使用以来运行良好,为南繁科研育种提供了基本保障。年初,省财政批复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科研生产配套设施设备专项,主要建设田间排水系统、监控设施等,目前正在实施推进。项目完成后,基地配套设施更加完善,显著提升基地排涝、安保能力和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提高科研育种保障能力。新的南繁年度,各入驻单位要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1.报告年度用地计划。各入驻单位在10月15日前,将“2022-2023年度山东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用地计划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县(市、区)种子主管部门盖章后,以市为单位报至省种子站备案。未在规定日期报告用地计划,以及在11月15日前未使用的土地,由省种子站指导基地业主委员会统筹调配使用,不再另行通知。

  2.严格完成南繁登记和产地检疫。基地内从事南繁科研育种的单位,未进行产地检疫申报和南繁登记的,按照《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南繁登记和产地检疫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南繁字〔2021〕9号),限制其在基地内进行南繁活动。

  三、强化南繁服务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认识南繁科研育种工作对我省种业振兴和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做好南繁科研育种管理服务工作。

  2.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目前海南疫情防控形势仍比较严重,各南繁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南繁字〔2022〕12号)要求,各南繁单位和个人入琼之前,应登记报告南繁科研育种工作人员的健康情况,报送“南繁人员疫情防控登记表”(附件1)至指定邮箱。入琼后积极到南繁基地所在市县的南繁管理单位(部门)登记报告健康情况,如发现隐瞒不报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及时调处纠纷。各南繁单位在科研生产中遇到用地、用水、用电、生产物资及隔离区等纠纷自己协调解决有困难的,及时与省种子总站联系,协调国家南繁办或海南省南繁管理部门帮助处理,共同维护南繁单位的合法权益。

  4.改善工作条件。近期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南繁新建核心区配套服务区租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南繁字〔2022〕13号),陵水安马洋、乐东抱孔洋、生物育种专区配套服务区部分楼宇已具备租售条件。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租购办公科研生活用房,改善南繁人员科研生活条件。

  请各市、县(市、区)种子管理部门组织好南繁人员疫情防控登记表、省南繁基地用地计划表填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南繁单位的管理和服务。

  联系人:李宗豫宋微微

  电话:0531-81608106

  邮箱:shandongnf@163.com

  附件:1.南繁人员疫情防控登记表

        2.2022-2023年度山东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用地计划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附件1:南繁人员疫情防控登记表.doc·附件2:2022-2023年度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用地计划表.doc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9/t20220930_40849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