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中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统一部署,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9月27日起对中共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支部委员会进行巡察。主要任务是: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电来信、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进驻期间(9月27日至10月28日),如需反映问题,可在工作日的9:00-16:00拨打巡察组工作电话:021-52161566;信函寄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17室,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00003;电子邮件发送至nyncwxc1@163.com;或投入巡察组设在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以及其综合实验基地的意见箱内。
按照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一巡察组
(由市农业农村委直属机关党委代章)
2022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gsgg/20220930/590599763ea44bc396999396beaebc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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