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比选申请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四川省动物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川农函〔2022〕59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拟对“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实施公开比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代码:2109-510000-20-05-342276;
1.2项目名称: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1.3项目地点: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实验楼4楼(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0号);
1.4项目基本情况:改造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P3实验室建筑面积680平方米,包含3个BSL-3实验室和2个ABSL-3实验室,以及实验室配套的准备间、隔离走道、人员更衣淋浴间、清洗准备间;辅助房间包含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数据处理间、污水处理间、办公室和电气间;实验室上技术夹层;
1.5服务内容:符合相关编制要求,按要求提供成果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文件等);
1.6项目预算:¥13560000.00元(壹仟叁佰伍十陆万元整);
1.7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限价:¥171500.00元(拾柒万元壹仟伍佰元整)。
二、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2.1比选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具有开具相应税点增值税发票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否则,所投比选文件均无效;
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比选文件及比选申请文件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9日-10月11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
获取地点: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实验楼一楼104室(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0号);
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比选文件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获取比选文件,请联系并邮寄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报名所需材料至以上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3.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地点: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17:00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送或邮寄至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实验楼一楼104室(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0号)。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邮件实际收取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方式及时间
由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抽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于2022年10月20日开展比选,比选结果将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并于当日通知比选申请人。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比选,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通知比选申请人并择期进行比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馨 谢嘉宾
联系电话:028-85087480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0号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2/10/8/0754abbc80984e4a8ea74a7e27b348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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