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出台《巴中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调整充实长江流域(巴中段)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与达州市建立交界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19次。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交通海事、水利等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五一”期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护渔百日”等专项执法行动72次,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斩断非法销售利益链条。
三是强化涉渔工程监管。严格落实水下工程作业对渔业资源环境影响评价,开展通江县春在湖等县级审批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4件,推动由部省农业农村部门和长江委审批的14件涉水涉渔项目落实补偿资金302万元。
四是强化环境损害修复。调查核实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22条,成功办理王仕义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4件,当事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资金9100元,购买鱼苗20400尾进行生态修复。
五是强化实施增殖放流。与全省同步开展以“养护水生生物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今年全市投入资金136万元,共放流鲢、草等经济鱼类156万尾,华鲮、岩原鲤等珍稀濒危物种39万尾,持续修复巴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2/10/26/0005ce49e3084422ae624eeed4d9117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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