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广字〔2022〕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项目创新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农广字〔2022〕3号)要求,经个人申请、县级审核、市级审查、省级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济南市长清区等65县(市、区)为高素质农民“师傅带徒”创新试点县(市、区),康其国等80名“土专家”“田秀才”及产业发展带头人、传统技艺传承人等为高素质农民大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项目创新试点工作,是高效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进一步提高农民培训有效性、精准性的有益尝试。各市要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创新试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考核,组织创新试点县(市、区)及高素质农民大师,开展好各项创新试点工作。各创新试点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与实施“师傅带徒”项目的高素质农民大师签订聘用合同、审定项目实施方案与招徒名单、落实项目经费,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及项目总结。实施“师傅带徒”项目的高素质农民大师要科学制定“师傅带徒”项目实施方案,规范实施,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面对面、手把手,传授技术技能,不断更新知识,提升自身素质,确保学员学得会、用得上、发展好。
各市及创新试点县(市、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项目创新试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要加强总结与宣传报道,着力打造山东高素质农民培育品牌。对于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和协调解决,确保创新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获得实绩,取得实效。
联系人:李鲁涛 0531-67866338
附件:山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项目创新试点县(市、区)及高素质农民大师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附件:山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项目创新试点县(市、区)及高素质农民大师名单.doc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9/t20220929_4082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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