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人字〔2022〕37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现就做好第九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参照各市乡村人口数量、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实用人才数量以及所属县(市、区)数量等指标,在综合测算的基础上,确定各市推荐人选数量,全省共推荐880名。各市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
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推荐人选身份界定为非公职人员(即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国有企业人员)。
二、推荐方法
各市要按照《通知》要求,采取个人申报、县级推荐、市级评审的办法逐级推荐。各市接到《通知》后,要通过不同形式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县(市、区),组织各县(市、区)推荐人选。县(市、区)将推荐人选报各市,各市要成立7人以上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产生市级推荐人选,市级推荐人选要在全市范围及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市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于2022年11月7日前将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
三、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1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等)。
2.《齐鲁乡村之星申报表》一式3份。
3.《齐鲁乡村之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用A3纸印制,附电子版)。
4.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3份(A4纸印制,加盖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公章,附电子版),如有音像材料可一并附上。
5.申报人员获奖情况、主要工作成果、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复印件逐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6.《齐鲁乡村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齐鲁乡村之星选拔工作,是加快实施人才兴鲁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我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广大农业农村人才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二)坚持标准条件。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真正把思想品德高尚,群众广泛认可,有良好口碑和声誉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自下而上,逐级评审,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要坚持“三个优先”:优先推荐在农村一线发挥较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与“三农”息息相关、直接服务于“三农”的人选;优先推荐年富力强、有创新精神、有发展潜力的高素质农民。各市推荐的人选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等人选数量不超过各市推荐人数的30%。
(三)严格审核把关。要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上报材料中的数字、业绩、效益等内容要有证明材料支撑。要明确告知推荐人选,推荐人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入选过国家级人才计划、泰山人才工程和齐鲁乡村之星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入选齐鲁人才工程其他项目并在支持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推荐人选须对上述情形作出承诺。要对推荐人选认真组织考察,确保推荐人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上报前要征求同级政法、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综治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使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活动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参加选拔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631房间
邮政编码:250022
联系电话:0531-51789117、51789119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10/t20221011_4093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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