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2版)》印发给你们。
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单位)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做好决策公布、过程记录和归档等相关工作,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需新增或调整决策事项的,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6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2版)
序号 | 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安徽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 厅发展规划处 | 第一季度 |
2 | 安徽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 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 第三季度 |
3 | 进一步完善重要水域禁渔期制度 | 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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