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中科院、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
根据《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牵头,经商各有关部门、单位同意,制定了《种业振兴行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制度》,现予以印发。
农业农村部
2022年9月30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种业振兴行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制度的通知.ofd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ybzzj1/202210/t20221010_64128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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