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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赴钦州市开展茅尾海近海海域农膜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于茅尾海近岸海域局部污染问题依然存在的反馈整改意见,9月22—23日,由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主要领导带队前往钦州市茅尾海近海海域开展农膜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指导服务组听取了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及重点乡镇关于农膜回收管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深入茅尾海近海海域农膜使用重点区域,对当地使用农膜的农户和销售农膜的农资销售门店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详细了解农膜进货、销售、使用、回收和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管理情况。指导服务组对钦州市有序推进农膜规范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进一步抓好农膜规范管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生产谁处理、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捡拾”的原则做好农膜管理工作;二是要规范销售行为,禁止销售非国标农膜,并建立完善的农膜销售台账;三是要健全回收网络,通过清洁乡村垃圾回收体系等途径建立县、乡、村三级和农膜销售渠道农膜回收点,做到随到随收、应收尽收;四是要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等新产品和新技术试验示范;五是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资企业、门店及广大农民对农膜回收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总结宣传各地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典型模式和示范样板,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钦南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业务人员一同参与指导服务工作。

  

  实地调研农户农膜使用和捡拾情况

  

  向农资供销社销售门店了解农膜销售和回收情况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x/t131176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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