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2年第35号)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和《广东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新制定的《母猪发情监测设备》等5个农机专项鉴定大纲(见附件)经专家审定通过、公示无异议,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DG44 Z 007-2022母猪发情监测设备
2.DG44 Z 008-2022禽蛋装托机
3.DG44 Z 009-2022可变轨距履带式田园运输机
4.DG44 Z 010-2022手扶履带式除草机
5.DG44 Z 011-2022手扶履带式枝条粉碎机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1日
相关附件:关于《母猪发情监测设备》等5个农机专项鉴定大纲的公告(附件1-5).pdf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016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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