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三秋”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8     来源: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鄂农办函〔2022〕184号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三秋”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

  “两节”将至,党的二十大即将胜利召开,2022年“三秋”农业生产已陆续开镰,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讲政治,切实压紧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今年上半年,全省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积极作为,尽职履责,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虽然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但事故起数有所抬头,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行业安全管理的政治责任,深刻汲取2020年吉林扶余10.4、2021年黑龙江勃利县9.4等“三秋”涉农机重大道路事故的教训,落实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聚焦制度、人员、机具、作业环境等关键环节,制定“三秋”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措施,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管理活动。“三秋”生产是保障全年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作业环节多,机具投入大,参与人员多,农机安全生产风险点多面广,各地要提前谋划,从根本上建立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问题的制度措施,以“平安农机”创建为抓手,严格规范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年度检验以及驾驶人考试管理等工作,积极开展“亮尾工程”,巩固变型拖拉机“清零”成果,同时要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力度,全方位保障农机作业安全性能。

  三、抓宣传,持续提升农机安全操作意识。从发生的农机事故原因来分析,农机手从事作业时的麻痹意识、侥幸心理已经成为农机事故的第一成因。各地要在“三秋”大忙季节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报纸、网络平台、微信平台,连续推出安全操作常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贯,要以培训、讲座、现场提醒互动的形式,深入田间场院,走近经营主体,讲解农机机械使用、维修和保养知识,要以案说法、以案促改,逐步厚植农机安全思想文化根基,让“安全才能致富,事故导致返贫”的思想意识在机手群体中形成浓厚的安全氛围。

  四、重执法,坚决消除农机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年初亲自部署的工作,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坚决按照部署要求,抓总协调,结合实际再次全面摸排农机安全生产重点隐患。要紧盯“小散偏”等易成为管理盲区的主体和个人,增加日常监管执法频次,组织属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农机监理部门主动上门,与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行驶、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升新形势下农业执法和农机安全管理水平,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备预案,及时处置农机突发情况发生。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机安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处置。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联网直报制度,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同时,要及时将事故信息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严禁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省农业农村部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强化责任,传导压力,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用最有力的措施、最高效的机制保障“三秋”农机安全作业环境,以稳定的农机安全形势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ywtz/tnyjxhglc_9024/202209/t20220922_431825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