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营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相关情况,9月6日上午,营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就《营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并就《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行动目标等情况进行发布。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今年3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为全面扎实持续推进营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结合营口市实际的《实施方案》,经征求各县(市、区)、市发改委等意见,通过审查审议后,于8月2以中共营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正式印发。此外,市水利局以“打造人民幸福河流”为目标,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大河道“清四乱”力度,排查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大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的深入实施。
《实施方案》的实施,标志着营口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已经进入了系统提升、全面升级的新阶段。预计到2025年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显著提升,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逐步推进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有序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qsnyxxlb/202209/t20220921_4676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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