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
当前正值“三秋”农机作业高峰期,各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用工密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增加,是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高发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扛起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放松。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清新认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使命,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锚定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目标,坚决杜绝近年来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下降产生的麻痹大意思想,深刻汲取近两年国内涉及农机的多起重大事故和其他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对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是否存在工作不重视、职责不清晰、监管不到位等主客观因素,研判秋季自然灾害可能发生情况下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明确举措,压实责任,为“三秋”农机化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二、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风险隐患排查是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的必要之举。要明确专职机构,落实经费保障,配齐人员装备,按照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对照农业农村部确定的6项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三秋”农机作业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再次全面摸排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对事故隐患做到摸排不留死角、不落一机一人,及时发现整改,动态调整隐患和整改清单,对账销号。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确保承担农业、农机项目任务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持证、在检验有效期。特别要紧盯玉米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农机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作业前应确保作业区内无闲杂人员滞留、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操作规程。要积极开展“亮尾工程”,提高农业机械上道路行驶的辨识度,降低夜间停放、行驶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充实农村农机安全管理力量,积极推动将农机安全纳入到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工作范畴,借鉴乡村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切实将乡镇村农机安全责任明确到人,推进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正常生产秩序需要有力的安全执法保障。各地要统筹安排,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作业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严查无牌无证、未检作业、无证驾驶、违规操作等行为。要配合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紧盯清晨、夜晚等往返高峰、风险时段,重点在城乡结合部以及通往田间地块、养殖场院等主要路段,严查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农机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要加强对近年来农机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地区的业务指导,督促其认真汲取教训、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工作力度,努力降低事故风险。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提升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的有效手段。要拓展宣传渠道,利用电视广播、乡村宣传栏、互联网新媒体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等,不断提升公众农机安全素养和驾驶操作技能。要多方位开展农机执法典型案例、农机道路事故案例及其他领域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传教育,促进农民群众自觉排查农机安全风险隐患和拒绝农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将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常识送到“田间地头”,扩大重点人群农机安全知识覆盖面。
五、消除农民出行安全隐患
“三秋”农忙季节农民务工务农出行增加,切实保障农村运输服务是消除农机违法载人重大隐患的有效方式。各地要认真调查、分析本地农忙时节农民群众出行特点,在农业生产集中用工、集中运送需求较大的地区,推动有实力的用人单位、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养殖大户发展通勤班车,着力解决所需劳动力出行难等问题。要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提供农民群众群体性用工和出行需求信息,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农机违法载人重大风险隐患。
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要严格落实农机事故处理值班制度,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要公布值班电话,落实专人受理事故报告和隐患举报,及时妥善处理农机事故,严肃查处违规不报、瞒报行为。要结合实际协助农机事故当事人启用农机事故救助基金,履行国家对农机事故救助职能,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nyjxhglc/202209/t20220923_71564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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