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132号)等有关要求,经屠宰企业自愿申请,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现场验收评审,拟认定广西荔浦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荔城镇屠宰场为2021年第一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猪屠宰标准化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兽医处,邮编:530021,联系人:罗元杰,联系电话:0771-5829849、0771-5829779(传真),电子邮箱:dwfy321@126.com。
附件:2022年第一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猪屠宰标准化厂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2022年第一批广西壮族自治区
生猪屠宰标准化厂名单
序号 | 地市 | 屠宰企业 |
1 | 桂林 | 广西荔浦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荔城镇屠宰场 |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30728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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