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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计财字〔2022〕34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各市财政局,省重点事权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有关畜牧兽医中心、财政局,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我省继续承担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项目,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将项目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地要聚焦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紧紧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加快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健全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约束性任务资金,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突出支持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调整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落实重点任务

  按照中央项目任务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重点支持以下任务:

  (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主要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重点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农业产业发展等。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要求,根据各市县小麦种植面积,将资金切块分配至各市和省直管县,由市县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户,将资金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发挥好政策效应。加强补贴监管,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农机购置补贴。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规定,完善工作机制,抓好政策实施重点,一是突出稳产保供机具供给,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二是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推广应用北斗系统;三是突出绿色高效特色导向,加快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大型复式农机具技术推广;四是突出监督服务效能提升,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加大报废更新工作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

  3.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求,支持67个县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打造一批绿色粮油生产基地,示范应用粮油优良品种,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试验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先进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耕种管收新机具、新装备,实现良种化、标准化、绿色化、机械化和服务全程社会化,促进粮油等农作物稳产高产、节本增效和提质增效。创建期限自2022年夏种开始,2023年夏收结束。创建作物为玉米-小麦、大豆-小麦、水稻-小麦、甘薯-小麦、谷子-小麦及花生-小麦。

  4.高效特色农业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在45个县重点支持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等高效特色产业和优势区域,建设现代种业繁育基地,提高种苗、菌种的集约化、工厂化、智能化繁育水平和质量;建设现代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广应用现代农业装备、先进栽培技术、绿色生态模式,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一是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深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构建“一主多元”、高效便民的现代农技推广体系。二是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组建28个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深入推进农科教联合、产学研协作,探索农业技术推广新模式。三是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招募特聘农技员不少于1人,并在2022年国家生猪调出大县(青岛除外)实施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在10个大县实施家畜繁殖员特聘计划。

  6.农业产业融合项目。立足优势和资源禀赋,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明确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先顺序,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推进烟台苹果、寿光蔬菜、沿黄小麦、沿黄肉牛、沿黄大豆、山东大花生产业集群建设;对庆云县、阳信县、烟台市莱山区、齐河县、嘉祥县、泗水县、泰安市岱岳区国家产业园给予奖补;支持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等11个镇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创建。

  7.奶业振兴行动和畜禽健康养殖。(1)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围绕养蜂业全产业链发展,开展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良种推广、现代化养殖加工技术及设施设备推广应用、蜂产品质量管控体系建设,推动蜂业全产业链质量提升。(2)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按照分级保护要求,对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应保尽保,坚持以保为先,以保促用、保用结合,对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给予保种补贴。(3)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等开展种畜禽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提高性能测定水平。(4)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通过实施肉牛增量提质行动,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养殖场(户)饲养母牛的积极性大幅提高,新增犊母牛数量明显增加,逐步缓解肉牛产业架子牛供给不足问题。(5)高产优质苜蓿种植。支持在苜蓿优势产区和奶牛主产区建设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以黄河三角洲、鲁中南山区、鲁西北平原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等为重点,重点扶持建设一批集中连片、有一定规模、生产基础好、在增加苜蓿产量和提高苜蓿产品质量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为奶业发展提供优质苜蓿草产品。(6)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支持奶业大县发展草畜配套、适度规模养殖,提效率、降成本,进一步提升奶业大县优质饲草料供应能力、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和奶牛年均单产水平,提高奶业生产效率和奶农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区域化全产业链奶业生产经营模式,推动奶业健康可持续发展。(7)粮改饲项目。按照草畜配套、产销平衡的原则,聚焦奶牛、肉牛、肉羊和驴等草食畜生产优势区域,继续支持我省发展以全株青贮玉米为主的优质饲草料产业。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8)生猪良种补贴。按照“谁使用良种补贴谁”的原则,在生猪大县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生猪品种改良。

  8.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对1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工程,围绕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部署,以发展特色产品、振兴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推动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为重点,培优区域特色品种,建设核心生产基地,提升产品特色品质,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叫响区域特色品牌,建立质量管控机制,着力打造一批“特而优”“特而美”“特而强”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9.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重点是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以及预冷设施和配套设施设备。开展整建制试点县建设。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双限”要求给予补贴。

  1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提升。支持不少于20%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不少于7%的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支持奶牛(奶畜)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开展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完善饲草料生产供应链、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

  11.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广大农户在不改变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采取生产托管经营方式,将从种到收全部或部分农业生产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组织优势,统一购买生产托管服务。尊重小农户务农意愿,促进服务主体与小农户共同发展。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扩种大豆的不超过150元;丘陵山区原则上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30元。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者面积应占60%以上。

  12.培育高素质农民,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统筹实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行动,加速培育壮大乡村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强“头雁”培育,遴选定点高校培训,建设一批实训、孵化基地,配套帮扶政策清单,实现“头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或专业大户结对子,带动形成全省乡村产业振兴“雁阵”人才队伍,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

  13.农业信贷担保奖补。强化奖补资金政策性导向,支持农担业务做大,规范农业信贷担保“双控”管理,突出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山东农担公司要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识别与监控能力,完善多渠道分险机制,创新风险化解,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支持耕地质量提升、渔业资源保护、农机深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14.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一是化肥减量增效,主要开展田间试验,对主要农作物中微量元素肥料、有机肥料和施肥新方式肥效和化肥利用率试验;农户施肥调查,以县为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肥料配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在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配套上实现突破。二是耕地保护质量提升,开展酸化耕地治理和盐碱耕地治理;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试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三是第三次土壤普查,建设省级数据平台、省级土壤样品库,开展专题调查、外业调查样点、剖面采集,形成成果报告。

  15.耕地轮作试点。在沿黄、沿湖(微山湖、东平湖)、沿海(渤海)等主产区,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种植户为主要载体,推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模式153万亩,增加大豆供给,巩固提升粮食产能。

  16.农机深松整地。以粮食主产区、平原地区为重点,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1050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和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优先实施,作业深度应达到或超过25厘米,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17.渔业增殖放流。一是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在山东黄渤海沿岸增殖放流黑鲷、许氏平鲉、鲆鲽鳎类、大泷六线鱼等海水鱼类、对虾、斑石鲷、三友梭子蟹等品种。二是淡水渔业增殖放流,在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以及内陆大型水库放流鲢鳙鱼、草鱼等品种。三是稀濒危物种增殖放流,在威海文登市靖海湾松江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殖放流松江鲈鱼等。

  18.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聚焦畜牧大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继续支持济南市商河县等23个县(市、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创建。整县制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建立一批粪肥收集、处理、施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促进试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用量。

  1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在26个试点县推动秸秆还田、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项目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加强“五化”利用,完善县域秸秆资源台账,提升秸秆精细化还田水平,健全县、乡、村三级秸秆收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化运转机制,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应用模式和运行机制。

  (三)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主要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支出。

  20.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驱虫药物)采购、储存、注射(投喂)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对实施强制免疫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21.强制扑杀补助。主要用于对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净化、消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

  22.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补助对象为承担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提高认识、深化协作、统筹部署,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共同抓好政策落实,确保中央财政支农政策有效落实。

  (二)强化政策衔接。鼓励各市县强化政策衔接,加强政策统筹,将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机深松整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等粮食生产项目安排上探索整体布局、集中投入,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有效解决补贴发放“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配合强化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结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治理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自查,举一反三,推动建立资金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市县要及时将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绩效评估。省里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严格奖惩措施,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各市县也制定本地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方案,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五)加强信息报送。省里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省里将省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系统开展项目及资金情况调度,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地要加强日常管理和信息报送,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

  附件:1.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实施方案

  2.高效特色农业高质高效创建方案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实施方案

  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5.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6.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7.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8.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9.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1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11.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2.农机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3.奶牛(奶畜)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14.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15.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经费补助方案

  16.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补助实施方案

  17.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18.高产优质苜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19.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20.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21.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2.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

  23.家畜繁殖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

  24.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方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附件1-24.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cwgl/202209/t20220908_4053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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