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等14部门《关于开展“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75号)部署要求,落实市场主体座谈会蓝佛安省长重要讲话精神,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期间,在全省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农业类)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送服务、办实事、促发展”全国个体工商户活动月主题,9月在全省农村开展以“落实扶持政策宣传、吸引人才返乡创业”为主线的个体工商户(农业类)服务月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扶持政策宣贯行动。省农业农村厅收集、整理中央和我省出台的关于促进农村创业的政策文件,制作政策口袋书、政策明白卡,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着重宣传《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22〕20号)等一系列农村创业创新政策,扩大双创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落地落细各项帮扶政策,帮助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各市县农业农村局也要梳理当地支持政策,统筹宣介贯彻落实。
(二)主体倍增牵引行动。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牵引带动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合作社社员、家庭农场主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对个体工商户领办的家庭农场优先支持,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三)双创大赛孵化行动。全国双创周活动期间,组织农业类个体工商户参加双创周系列活动。9月上旬举办山西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支持鼓励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乡村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参赛。对获奖项目给予奖金激励,为获奖单位和团队申请记功表彰,同步在政策科技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吸引更多人才乡贤留乡下乡返乡创新创业。
(四)数字经济赋能行动。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切入点,加快数字技术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赋能,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邀请专家线上线下辅导,组织参加“乡村英才计划·直播电商技能培训班”,以“直播课+录播课+实操任务+测评”的形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促进个体工商户在电商领域发展。
(五)“庆丰收 迎盛会”行动。在第五个农民丰收节到来之际,9月21日-23日在忻州市忻府区小檀村举办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山西主场活动期间,突出农民主体、农业主线、农村主场,组织个体工商户参加主场庆祝活动、展示宣传产品、参观国宝与农耕文明展、进行药茶品鉴等,营造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三队包联服务行动。深化拓展三队包联服务,专家团队、项目工队、营销战队三队队员下沉一线,聚焦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诉求,为个体工商户送服务、办实事、促发展。专家团队聚焦生产难题,遴选推广主推技术、适宜品种,延伸开展农技服务、农民培训、项目技术指导等;项目工队聚焦项目建设,帮助基层解决项目建设问题等;营销战队聚焦市场营销、特优产品、产销平台、营销渠道、品牌形象等,全面、精准服务个体工商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让更多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提振发展信心。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要在网站、12316等平台开设专栏,集中展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成效、“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各地出台的政策措施等,集中宣传报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节俭安全有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平稳开展“服务月”各项活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坚守安全底线,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收集报送“服务月”活动的进展情况,每周五中午12时前将活动的进展情况、亮点成效、以及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图片及视频)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服务月”活动结束后,总结报告于10月8日前报回。
联系人:赵小红0351-8235673 15034059282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59号
邮箱:sxxccyfzc@163.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50/202209/t20220919_71275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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