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都区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为重点,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全面理清“小微权力”清单,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规范运行流程,加强对村级事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广应用“小微权力清单制”的涉农行政村(社区)比例达100%,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全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健全监管机制,让农村干部有章可循。一是健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抓住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全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强化过程监控,进一步明确每项村务权力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事项的来由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违反规定的追责办法,保证“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二是健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严格执行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通过“阳光扶贫”、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三资管理”系统,进一步拓展公开的途径和方式,让群众通过网络、手机、公开栏等各种途径即时查看,真正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健全“小微权力”日常监督机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村(居)群众监督、村监委监督、上级部门监督有机统一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全面公开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及时答复和解释群众提出的质询,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镇(区、街道全面建立健全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村务工作督查、村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绩效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工作水平。
二、明确监管流程,让农民群众照单办事。一是推进清单管理。根据《盐都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规范指南(试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设置村级重大决策、项目招投标、“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村级用工、涉农补贴、救灾救助、“阳光”村务、组织管理和公共服务等10个类别37条小微权力清单,将村级事务清单与“最多跑一次”改革权力事项、政策供给、流程环节做到同步衔接,与相关职能部门服务事项、措施内容、运行步骤做到无缝对接。二是明确运行流程。与事务清单相配套,绘制运行流程图,列清各个村级事务清单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办理条件、操作程序、公开公示等,做到一事一流程,推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按章办事。坚持“以防为主”,对照清单内容和流程步骤,预先组织风险排摸和环节评估,梳理标注廉政风险提示,多维度做好防控警示。三是推广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保证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有效实施。以区级为主体,开发并逐步完善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和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对需要村级录入的数据,及时组织录入平台;对涉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数据,及时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将数据导入智慧监管平台;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督促村(居)运用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平台办理日常事务,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
三、落实监管责任,让乡村治理更有力度。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定《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细化完善违反“小微权力”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着力解决村干部行使权力、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等违纪违规行为,综合运用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严肃查处,对监督不力的领导干部严格问责追究。二是定期巡查监督。把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纳入巡察的重要内容,按照“见人、见事、见问题、见结果”要求,常态开展村级工程项目、资产资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完善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涉及村级事务管理的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将关于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作为镇村两级党组织的学习内容,纳入村(居)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所有村(居)干部对小微权力清单进行专题学习培训,教育引导村(居)干部规范行使权力。突出宣传实效,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横幅、公开栏等,广泛宣传权力清单内容,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入耳、入脑、入心。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209/t20220920_640977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