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启动实施以来,沂水县把“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抓手、硬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宣传培训、监管执法和风险排查等,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让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逐级逐项落实监管责任。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辖区内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沂水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三年行动工作目标、重点品种、重点任务、具体措施等作了详细安排,形成横抓监督管理,纵抓生产经营主体的格局。各乡镇(街道)均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摸清现状底数,保障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全面摸排重点治理品种的分布、规模、产量、病虫害发生,农兽药销售、购买和使用,产品流通、合格证开具、追溯设施使用等情况;全面厘清辖区内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经营单位,形成“重点治理品种生产名录”和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张图”。截至目前,种植业(包含小农户)主体数量2793家,面积14438.57亩,畜牧养殖主体数量435家,水产养殖主体数量8家,收集肥料生产经营主体618家、农药经营店80家、种子经营店125家、兽药经营店54家、饲料生产企业34家。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人人参与整治氛围。一是深入开展“三年行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各乡镇、街道、集贸市场等开展集中宣传,使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三年整治行动开展的重要意义,自觉参加到整治行动中来。自2021年以来,开展科普宣传23次,现场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摘要、《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摘要、《农药管理条例》(摘录)等宣传资料25000余份。二是开展村级监管员和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对全县19个乡镇1065名监管员和460名农药经营人员分乡镇进行培训,明确监管员职责,掌握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禁限用农药名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并与农药经营店签订农药规范经营责任书。三是开展农残速测技能培训。利用农药残留速测系统升级,邀请工程师现场开展农残速测技能培训,巩固和提高速测员实际操作水平,进一步熟悉新农残速测系统和监管平台操作技术。
四、创新监管执法,不断净化农资市场环境。对辖区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台账建立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紧盯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和储存、运输环节违法违规使用保鲜剂及添加剂行为、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伪造冒用“三品一标”标志行为。统筹组织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全面开展从经营资格、经营行为、经营产品质量的综合检查,对违法经营行为一查到底,检查、监测、处理一步到位。2021年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000余车次,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店300余家,立案查处农资违法行为209起,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7起、屠宰类案件9起,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了农民用种、用药安全。
五、抓好质量检测,守好农产品源头安全。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区域、不同品种有针对性的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计划。2022年计划开展县级定量监测1000批次,其中例行监测600批次,监督抽检400批次,乡镇定性监测27800批次。在监测过程中,重点监测“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品种、“三品”认证基地、省级标准化生产基地及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的重点成分是六六六、涕灭威、甲拌磷、克百威等37种高毒农药、禁限用药和常规用药。截至目前,县级定量监测样品635个,抽检合格率达到98.7%以上,乡镇定性监测10714个。(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dfdt/202209/t20220901_4046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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