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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法院以“三化三力”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22-09-16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是深化“权益保障”,增强乡村司法公信力。强化涉农土地纠纷调处,聚焦涉农民切身权益的土地承包经营、林业承包等纠纷,强化现场调查、系列案件示范调解,高效化解涉农不动产纠纷,促进乡邻友好。强化农民工薪酬保障,与工会建立“集美区劳动争议诉调衔接法律服务站”,健全“裁审执衔接”机制,在劳动仲裁阶段靠前引导诉前保全,高效审结涉农民工劳动争议,劳动工资、劳务报酬执行到位。强化涉农案件执行质效,全国首创“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机制,强化执行警示,促成涉农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裁判义务,推动集体资产及时回收并重新处置。

  二是深化“基层联动”,提升乡村解纷协同力。创新乡贤调解,在灌口法庭成立“新乡贤调解工作室”,聘任“厦门市新乡贤”为特邀调解员,发挥“地熟、人熟、事熟”优势,带动基层网格员、村居热心人士等积极参与乡村纠纷化解,推动化解涉征拆、涉安置房等乡民纠纷。紧密挂村联调,完善派出法庭党员干警挂村联络制度,与网格员、调解员密切纠纷信息共享,法院靠前指导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技巧,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家庭继承、征地拆迁等纠纷大多由基层调解员化解于萌芽,不再进入诉讼。便利线上解纷,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线上聚合非诉调解力量,入驻基层特邀调解员、综治单位,吸纳人民法庭,为涉农纠纷在线化解提供便利。

  三是深化“法润乡风”,突出乡村法治亲和力。推行“法治+乡风民俗”,开展“问需于民·一村一治理”系列调研,收集意见,梳理村规民约,完善村居房屋租赁公约等自治规范,挖掘应用闽南“滴水檐”等善良风俗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法治与自治相融合,涵养乡风文明。推行“法治+裁判指引”,加强司法审判示范指引作用,到纠纷所在村居开展巡回审判和现场协调,示范调处安置房物业纠纷等涉农纠纷,推动类案纠纷诉前消弭。推行“法治+精准普法”,出台提升流动人口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开展交通安全、劳动权益保障等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外来务工人员。结合村居需求,开展养老诈骗、妇女权益保障、房屋租赁等主题基层普法活动。针对电动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印发《道路安全劝导书》,提升村民法治意识和文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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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sm/202209/t20220907_59886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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