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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      作者: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30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稳产增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农发〔2021〕2号)要求,为全面提升我省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考核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二)目标任务。全省粮食播种面积4131.2万亩以上、总产量1058万吨以上,各市、州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坚持“稳主粮、强优势、增特色”原则,初步建成水稻、薯类、特色杂粮、高粱产业带。全面实施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措施,农药化肥利用率保持在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提高粮食综合机械化水平,主要粮油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3%,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大力推广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力争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薯类单产增加2%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耕地保护利用。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意见>责任分解方案》(黔府办发电〔2020〕329号)要求,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千方百计增加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继续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提升技术集成与示范,提高耕地质量。对存在“非粮化抛荒”“季节性抛荒”等现象的,要组织发动群众和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复垦复耕复粮,优化耕作制度,指导推广实施“稻+”综合种养模式及“稻-油”“稻-菜”等轮作模式,提高复种指数;对坝区等优质农田,要配套高效粮食生产措施,确保高产出,提高耕地利用效率。

  (二)优化粮食生产布局规划。根据农业农村部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带要求,我省主要按照“黔北-黔东北-黔东南”水稻产业带、“黔北-黔西北-黔东北”薯类产业带、“黔北-黔西北-黔东北”高粱产业带、“黔西南-黔中-黔西北”特色杂粮产业带进行粮食产业布局规划,各地要科学统筹技术力量、资金投入,全面落实品种优化、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及标准化生产要求,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和产业化发展。

  (三)优化品种品质结构。主动打好种业翻身仗,各地要积极开展地方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利用。推进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加强种业基础科学研究,提高品种创新能力。提升良种供应能力,重点建设国家级水稻种子生产繁育基地和油菜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引导和鼓励种业企业尤其是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抓好优质粮食品种选育推广。做好新品种展示示范和跟踪评价工作,筛选一批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优质粮食品种,加快品种更新换代。严格依法开展种业行业监管,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粮食生产用种安全。各地要根据气候资源禀赋、不同耕作制度的茬口衔接、劳动力资源条件、农业机械化水平等要素,因地制宜选择推广农艺性状优良、生育期适宜的粮食品种。

  (四)实施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升行动。聚焦我省粮食单产水平较低的突出短板,实施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升行动。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印发的《2021年“三大农技行动”实施方案》(农技栽培〔2021〕10号),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水稻、玉米、薯类(马铃薯、红薯)增产增效推荐栽培技术模式。各地要按照推荐技术模式(详见附件),因地制宜,合理选择适宜品种、技术模式,分作物制定增产技术方案。要积极组织基层农技部门、经营主体参加全省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抓好高产田、示范田、样板田建设,努力提升粮油作物高产能力,力争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薯类单产增加2%以上。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依托今年下达的250万亩高标准农田任务,整合资金投入,利用农闲、换茬空档期、休耕期等,重点围绕坝区、粮食产业带,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高粮食生产稳产增产能力。对配套设施不齐、生产能力下降的耕地,要抓紧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开发利用力度。要加强与发改、水利等部门对接,抓好抗旱防涝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调配中小水库、水泵等设施设备,合理调剂余缺,安排好水资源的时间空间分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粮食生产用水保障能力。

  (六)推动粮食生产绿色发展。各地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绿色高产增效,通过实施“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集成装备和推广一批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措施。推进化肥减量化,持续提升耕地质量,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种植绿肥、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推广应用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科学安全用药、高效施药器械等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农药利用率,实现绿色防控覆盖率40%以上、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农药化肥用量零增长、利用率保持40%以上。

  (七)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加快研制和推广适合我省山地特点的农业机械,扩大主要粮油作物全程机械化推广面积。对现有农业机械进行改造升级,选择推广宜机化品种,推动农机耕作覆盖更多环节、更广区域,确保主要粮油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3%。大力推广普及粮食机械化收割和烘干,统筹调配好各类粮食收获烘干机械,确保丰产丰收、颗粒归仓。

  (八)推广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要按照我厅印发的《贵州省202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黔农发〔2020〕98号)要求,把提升粮食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目标,推动粮食生产规模化。鼓励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经营主体,通过全程托管、重点或关键环节托管等多种形式为小农户开展粮食生产提供托管服务。鼓励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转型,推动粮食生产适度规模化发展,实现满栽满插、应种尽种。

  (九)保障农资有效供给。各地要围绕粮食生产任务和时间节点,提前抓好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生产物资调运和储备,确保数量足、质量好。积极对接农资供应有关单位,优化布局农资供应点,稳定农资价格,保障农资市场供应。要强化农资质量监管,杜绝发生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切实保护生产者合法权益,保障重要农资供应安全。

  (十)加强风险应对防范。持续发挥农业气象联合预警机制,畅通气象预报信息,对倒春寒、洪涝、干旱、秋风等气象灾害,要联合气象等部门,做到超前安排、提前预警、科学预判、积极防范,切实提升防灾抗灾能力,减少因灾损失。抓好灾后生产恢复,对受损农业设施尽快修复完善,采取补种、改种等方式恢复生产。积极开展“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按照早谋划、早预警、早准备、早防治原则,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属地责任,抓好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最大限度减轻危害损失。构建风险兜底机制,持续推动政策性保险落地落实,对粮食保险灾后赔付做到从简从快从优,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生产,最大程度降低农户损失。要强化安全生产,加大对农药等有毒有害农业生产物资的保管、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强农机化作业安全知识普及。在取用窖藏的种子、种苗和农机具时,应保持足够通风条件和有其他人员在场,严防窒息和有毒气体危害身体健康。

  (十一)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充实基层农技队伍,确保基层农技人员专岗专职。各地要加强农业技术人员培训,印制发放“一学就懂、一看就会”的粮食生产实用技术宣传资料,确保技术到田入户。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和推广,解决好成果转化“第一公里”和技术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技人员作用,加强粮食生产新技术、新模式、新成果的示范、展示和推广,加快新成果的应用,让农业科技落到田间地头,切实转化为粮食生产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地要以县级为单位制定年度粮食生产方案,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主要时段、重要节点、重点项目和相关责任人,将粮食生产计划落实到具体粮食种类,面积落实到田间地块。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对耕地保护、扶持政策等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和跟踪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地要抽调专门力量,抓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实,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我厅按照“厅长包片、处长包县”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地粮食生产工作的调研指导,确保粮食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地要大力宣传粮食生产重要意义,要做好粮食生产典型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粮食生产。

  

  

  附件1-3:水稻、玉米、薯类增产增效推荐栽培技术模式.pdf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11日

  


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03/t20210312_67179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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