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厅党组书记、厅长汪学军主持召开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8次集体学习(扩大)会,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鲁鹏宇教授专题解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汪学军强调,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颁布施行,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和执行好《条例》,作为严格依法行政的一项硬任务,坚决树牢依法决策意识。要准确把握《条例》要求,自觉将《条例》规定作为开展决策的基础准则,我厅做出或代省委省政府拟定的重大决策,都要认真严格地贯彻执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和制度,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参与促公开、以监督堵漏洞、以责任强担当,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我厅行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会上,鲁鹏宇教授结合农业农村部门的典型案例,从重大行政决策的法规体系、事项范围、规范程序和风险防范等4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大家一致认为,条例解读站位高、脉络清,重点突出、解读透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精髓具有重要意义。
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巡视员,总师,机关全体公务员,直属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集体学习。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bmdt/202209/t20220908_8570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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