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7批次农产品
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期)
2021年1至2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对全省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等2123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检测,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7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仁怀市博林生态养殖场生产的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仁怀市黔南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鲟鱼,经检测发现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花溪区黔陶乡关口村种植户(柯希详)生产的2批次香葱,经检测发现灭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开阳县硒城办事处刘育村种植户(吴南兴)生产的2个香葱,经检测发现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乌当区新堡乡马头村种植户(石登明)生产的1批次草莓,经检测发现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检测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黔农发〔2018〕3号)等要求,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农业农村和综合执法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
1.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2021年第1期).docx
2.关于7批次农产品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小知识(2021年第1期).docx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12日
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03/t20210315_67199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