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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计划5年培育3000"头雁"

发布时间:2022-09-16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印发《辽宁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立足打造“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四稳四提”,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带头人系统性培养,着力打造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方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为全面推进辽宁乡村振兴、产业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方案》中明确了“头雁”项目的诸多细则,一起来看看。

  目标任务

  “头雁”项目自2022年起实施,原则上每年为县(市、区)培育10名“头雁”(具体人数可结合各县实际适当调整),辽宁全省每年培育约600人左右,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3000人左右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省新型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群众基础好;坚持科学精神,坚持服务基层,坚持带动发展,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有中国国籍;个人有意愿。

  (二)面向市县级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种养殖大户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不在遴选范围。

  (三)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和特色产业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有长期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且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意愿,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经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3年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五)所经营的企业或组织,制度健全,运营规范,3年内没质量、生产安全等安全事故(事件)发生。

  辽宁省各市和沈抚示范区可根据以上条件,结合实际细化本地的具体标准,要优中选优,确保遴选质量。

  遴选程序

  按照“选的准,立得住”的标准,通过公告发布、个人申请、市县级推荐审定、省市甄选、部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育对象。

  (一)公告发布。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所辖区域内,采取有效方式,发布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公告,积极发动,确保形成全体知晓、主动参与、踊跃报名的良好氛围。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有意愿参与培育的带头人,应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

  (三)市县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调研、审核,确保真实有效,经综合评定,确定推荐人选。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上报。

  (四)省级甄选。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市和沈抚示范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各地乡村产业发展布局和人才队伍需求,对县级遴选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分析,商辽宁省财政厅确定“头雁”培育对象。

  (五)部级备案。待“头雁”培育对象确定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人,通过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头雁”培育项目管理系统,将申报人员信息录入信息库。

  培育实施

  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育时限为1年,主要采取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能、调研实践等四大课程模块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其中集中培育计划7-9月份农闲时间组织进行,线上培育计划在2022年10月份至2023年3月份期间组织进行。体验式、孵化型培育与集中培育和线上培育结合进行,具体情况由承办高校制定计划。项目采取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和流程,选取确定培育高校。培育高校负责培育计划制定、组建导师团队、开展培育实施等各项活动。

  (一)定制化培育。采取知名专家学者与院校老师相结合办法组建授课教师团队,指定跟踪负责班主任。提倡按产业类型分期分批组织小班培训。根据带头人从事的产业类型和自身需求,注重搞好训前调研,科学设置授课内容。主要安排习总书记三农论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央(辽宁)农村工作会议、中央(辽宁)一号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业品牌战略、农产品电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时代文明风尚等内容。线下学习不少于120学时,安排在非农忙时节进行。线上学习不少于60学时,由带头人自行安排时间完成。

  (二)体验式培育。根据学校所处地域和带头人所从事产业类型,采取切入式、浸入式、实景式、模拟式等教学方式,通过研讨交流、角度转换、难点辨析、成果分享、数字化应用等形式,有针对地组织到省内外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考察、参观互访。提倡结合需求组织现场教学,吸纳当地的土专家、能人和以及业绩突出的带头人参加,现身说法,将操场变战场,强化深度体验,可由培育院校在集中教学期间组织不少于4次体验式学习。

  (三)孵化式培育。为不同类型产业班次配备2-3人创业指导团队。建立平台,利用微信平台、服务热线、远程教育平台、远程专家服务系统,全程跟踪服务,扩大培育人员视野、更新知识,增强创业创新创造能力。鼓励采取入股、合作、提供技术支撑等方式,按产业类型领办或联合创办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引领和带动当地产业提质增效。强化纽带作用,发挥院校接触面广、信息量大的特点,搞好项目对接、招商洽谈、合作发展等增量工作。强化一对一帮扶,综合辽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现状、项目特点、气候信息、土质土壤等因素,加强全程跟踪指导,厚植发展根基、完善产业链条、适应市场需求,加快发展壮大。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李越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nyxw/nyyw/202209/t20220913_4671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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