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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024号(农业水利类00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16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段青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锻造水产农业“芯片”筑牢“海洋粮仓”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

  为摸清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家底状况,加大收集保护力度,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21年我部启动了首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截至2021年底,各级渔业推广机构已完成各地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共普查养殖主体91.6万家,录入资源信息207.6万条。同时,相关水产科研机构对61个大宗种开展了系统调查,采集制作遗传材料4.2万份。2022年,我部继续组织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对基本情况普查数据进行国家级审核和分析,继续推进251个特色种的系统调查工作。为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我部已组织设立535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15.63万平方千米,保护重要水生生物超过650种。同时,我部印发《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会同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健全涉渔工程渔业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参与涉渔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海洋功能区划审查等,对可能影响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提出生态补偿措施,切实保护好包括中国对虾、海参、金乌贼、西施舌等重要水产种质资源。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好首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成果,加强数据的审核、分析和应用,不断提高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水平。同时,持续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组织做好涉渔工程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工作。

  二、关于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我部一直高度重视水产种业创新,利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创新优势,开展水产种业创新攻关,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支持水产种业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推进水产育种走向精准化、高效化、智能化。2021年,我部召开水产种业振兴行动工作推进会,强调各地要积极推动科企合作,鼓励企业和优势科研单位建立健全资源共享、利益分配、成果评价、多元投入的商业育种新机制。近年来,我部已支持相关单位开展了南美白对虾、虹鳟、虾夷扇贝、斑节对虾、斑点叉尾鮰、罗氏沼虾和鳗鲡的联合育种攻关,取得较好成效。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和种业企业,积极推进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联合育种攻关,特别是鼓励种业企业牵头建立创新联合体,搭建规模化技术集成应用平台。科技部将继续加大对水产育种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任务部署,稳步推进水产种业科技创新。

  三、关于激发商业育种活力,打造龙头产业集群

  2021年我部召开全国种业企业扶优工作推进视频会,强调扶优企业是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关键一招,必须做优做强一批具备集成创新能力、适应市场需求的种业龙头企业。为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部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水产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优势企业遴选活动,并于2022年初公布了广东海兴农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水产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优势企业。同时,在系统梳理了国内外水产种业企业发展历程、现状和存在问题,认真研判我国水产种业企业面临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强优势、补短板、破难题三大水产种业企业阵型,形成《我国水产种业企业阵型研究报告》。您提出的建立由中央政府垂直管理的苗种繁育独立法人单位的建议,我部将认真研究可行性。

  下一步,我部将通过加大宣传推广,积极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重点优势企业聚集,做优做强一批水产种业龙头企业。同时继续支持国家所属科研院校从事科研育种工作,鼓励科企联合、校企合作,开展联合育种,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良性运转机制,激发其商业育种活力。

  四、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为提高包括水产种业在内的各行业从业人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为种业等各行业企业在运行各环节、各阶段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指导,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及侵权案例分析、知识产权布局、海外侵权纠纷应对等培训和咨询,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水平。我部高度重视水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开始着手研究建立水产新品种保护相关法律和制度。在政策和资金扶持方面,我部将持续开展水产种业扶优行动,同时,按照《“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布局,聚焦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测试评价和良种繁育四大环节,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支持。自然资源部将积极支持水产种业用海,指导沿海地方对符合海域使用金减免条件的项目依法办理减免手续。

  下一步,我部将开展水产新品种保护制度研究,制订水产新品种保护管理办法,为水产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制度支撑。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提升我国水产种业核心竞争力。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断加大种业领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持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和宣传,更好地促进种业企业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9月2日

  (联系人:吴珊珊联系电话:010-59192996)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2209/t20220909_64089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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