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妇联: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需要引领一大批人才投身农村创业创新。为选拔推介一批优秀农村电商创业项目和人才,激发返乡入乡在乡人员创业创新热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总工会、妇联联合主办第五届宁夏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搭建成果展示平台、励志故事讲台、创意比拼擂台,荟萃新农民风采、新创意灵感、新技术成果、新业态类型,充分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彰显乡村多元价值,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9月
地点:银川市
三、参赛选手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条件
参赛选手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实际从事该项目创业经营1年及以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包括返乡入乡在乡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村工匠等各类在县域内进行创业创新活动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推动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满18周岁(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近5年内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应是具有一定电商服务能力的项目,或者是已借助电商渠道有效整合自身生产、营销体系的项目,且符合下列条件:
1.参赛项目主营业务为涉农相关产业。
2.参赛项目经营主体以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为主,国有、民营或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部创业团队也可以参赛。
3.项目创办时间不超过10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4.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5.在往届农业农村部(自治区)举办的全国(宁夏)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青创先锋奖)的项目不得参赛。
四、比赛类别
大赛主要按农产品产销、平台服务两大类分别进行比赛,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产品产销类。比赛重点是以创新营销模式,打通农产品上行渠道,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为导向。参赛项目主要为利用电商促进自家产品销售的农业企业,业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服务、乡村休闲旅游等。参赛项目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中,电商销售额占比不低于20%。
(二)平台服务类。比赛重点是借鉴较为成熟的电商销售、电商运营服务等技术和管理经验,向“三农”领域拓展运用,提升乡村产业信息化水平。参赛项目以中小微电商销售平台、电商服务商为主,业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商+农产品营销”、“电商+农产品仓储物流”、“电商+农业品牌策划”、“电商+涉农直播培训”等等。参赛项目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2亿元,且涉农收入占比不低于50%。
五、组织机构和比赛流程
(一)组织机构
1.大赛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联合主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具体承办。
2.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工作协调、项目实施、新闻宣传、技术保障等事务。
3.组委会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参赛项目的初选、赛前培训、复赛、决赛评审等工作。
(二)比赛流程
大赛分项目征集、初赛、培训、复赛、决赛五个阶段。
1.项目征集。全区范围内征集优质农业创意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妇联等部门,整合资源,多方联动,积极宣传,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赛者,可到当地农业农村局报名,征集项目经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步筛选,于8月15日之前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汇总。
2.初赛。由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符合参赛资格的报名项目进行初审(初赛)。按照农产品产销类和平台服务类两个比赛类别,各遴选出前15名共30个项目进入复赛。
3.培训。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团队对进入复赛和决赛的参赛者(团队)进行集中培训。
4.复赛。参赛选手通过项目路演、现场展示等方式,由专家评审组及大众评委从30个项目中评选出10个项目进入决赛。
5.总决赛。总决赛设置项目路演、项目答辩、演讲互动等比赛环节,通过“专家评审+大众评选”方式评选出本届大赛一、二、三等奖并奖励。
六、表彰奖励
(一)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鼓励优秀参赛选手和组织单位。
(二)推荐获奖项目参加第六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对推荐项目进行指导、培训及相应的服务工作。
(三)对获奖的项目及其主体在享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总工会、妇联相关政策和项目上给予倾斜;评选宁夏农村创业创新基地予以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凡是参赛的项目均可作为“宁夏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库”储备项目,享受有关农村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孵化、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并对典型事迹予以总结推荐,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七、具体要求
大赛组委会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大赛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灵活组织大赛启动、复赛、决赛等活动环节,完善具体工作方案,周密策划、扎实推进大赛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开展参赛项目的资格初审、组织联络、沟通协调等相关服务工作,确保大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于8月15日前推荐报送参赛创意项目5个以上(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妇联需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大赛活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主体参赛,注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选树人才,多种传播途径对大赛进行宣传,提升大赛吸引力、凝聚力,积极挖掘农村“双创”典型,展示“双创”成果。
联系人:陈 博 王 蕾
电话:0951-5169562
手机:13389511155 18309608121
附件:1.参赛报名表
2.项目计划书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nmttz/202208/t20220811_3668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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