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加强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现就进一步加强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平台技术运营管理。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督促“牧运通—桂”平台技术开发公司按照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牧运通—桂”平台,确保兼容所有符合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以下简称GPS)。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畜禽运输车辆车载GPS设备使用操作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确保符合交通运输部要求的GPS设备都能够通过备案、正常使用。
二、严禁指定GPS设备品牌及购买渠道。“牧运通—桂”客服电话仅供咨询“牧运通—桂”平台使用操作技术问题,客服人员以及车辆备案监管人员推荐的GPS设备及购买渠道仅供参考,任何人不得指定GPS设备品牌及购买渠道。
三、规范技术交流服务微信群的管理。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对“牧运通—桂”平台技术交流服务微信群进行整顿或重组,严格入群审核,杜绝设备经销商、渠道商进群,禁止在交流群中讨论、发布与畜禽运输备案技术无关的问题,切实发挥微信群在技术服务、工作交流方面的作用。各市、县(市、区)建有相关微信群的,参照执行。
四、加强备案流程宣传和人员管理。各地要印发、张贴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流程(见附件),加强宣传,确保广大群众知晓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有关程序和要求。要强化畜禽运输车辆备案人员管理,加强教育和培训,严防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不正当理由限制车辆备案登记或串通经销商牟利。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监督举报电话:0771-5829775,技术咨询电话:0771-3923271。
附件:广西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流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30332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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