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部门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其中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加快,基本满足数字乡村建设需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用多点突破,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究同步实施,打造一批标准应用试点,形成标准支撑和引领数字乡村发展的良好局面。
据介绍,《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7个部分内容。一是基础与通用标准,具体包括术语、参考架构、评价模型等方面标准。二是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具体包括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等方面标准。三是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具体包括涉农数据资源、数据治理、数据服务等方面标准。四是农业信息化标准,具体包括农业生产信息化、经营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信息化等方面标准。五是乡村数字化标准,具体包括乡村产业数字化、文化数字化、治理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化、环境监测数字化等方面标准。六是建设与管理标准,具体包括数字乡村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标准。七是安全与保障标准,具体包括数字乡村安全管理、技术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标准。
同时,《指南》结合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从标准应用、标准制定、标准修订、标准转化4个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路径,并对相关领域已发布或制定中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梳理,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在推进标准化工作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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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209/t20220905_59872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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