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农田建设工作落实,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农田建设各项任务。2022年8月26日,宁德农业农村局召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农田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召开全市农田建设工作推进会。
首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围绕《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上半年进展情况的通报》、《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批复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简要汇报采取工作措施。
其次,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负责人曹榕彬分析了《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上半年进展情况的通报》中有关宁德市、县的问题,要求各地引以为戒,及时推进有关工作;并解读了《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批复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通知》、《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加快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场答复了各县与会人员的问题。
最后,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刘利副局长做工作强调,刘副局长要求:一要落实提前批复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项工作。各地应于2022年10月底前将预下达2023年全市3万亩建设任务设计文宁德市农业农村局评审,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应在2023年3月底前将2023年第二批项目设计文宁德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各项目县要在2023年7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于2023年3月底前上报全市2023年度建设任务批复备案材料,还要同步及时在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上准确填报项目信息;各地还要提前做好2024年、2025年项目储备,分别于2023年6月底前和2024年6月底前形成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项目储备清单。二要全力加快超期未验收项目验收。各地务必要严格按照完工后半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全部完成已完成未验收项目,特别是超过半年未验收项目,及时上传平台逐个销号,各地不得再新增一项完工未及时验收项目。三要抓紧落实开工建设。各地要强化调度,特别是财审、招投标等环节要抓紧落实,2022年立项项目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21年及以前年度的在建项目,要督促施工单位抢抓工期,8月底前全部完成,1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四要加快支出进度。要督促指导参建单位及时提交报账资料,抓紧报账审核,加快资金支付进度,2021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2月底前支出比例要达到95%以上,2022年补助资金支出比例12月底前要达到70%以上。五要强化组织调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项目乡镇要压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调度研判,倒排计划,挂图作战,优化项目流程,全力加快进度。市里将采取通报、约谈、警示等方式督促改进,并通报同级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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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nd/202208/t20220829_59832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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