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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生防天敌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主体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3     来源: 北京市农村农业局     作者:佚名    

  各区农业农村局、各生物天敌生产企业、生产主体:

  按照《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总体布局安排和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的相关通知要求,为提升我市植物疫病虫害预防控制能力,加大对生防天敌生产主体支持力度,提高天敌生产水平,促进农药减量,服务我市农业绿色高效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将开展“生防天敌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重点围绕本市农业重大害虫绿色防控需求,选择生产急需、技术成熟、应用前景广阔和适应北京气候地理特点的一种或多种天敌品种(如赤眼蜂、捕食螨、瓢虫、小花蝽等),进行生产设施改造升级,形成集生防天敌扩繁、储存运输、示范展示、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生防天敌扩繁基地。项目建成后,天敌扩繁、储存、运输能力明显提升,年繁殖天敌能力提高10万头以上,基本满足区域内靶标病虫害绿色防控需求。

  二、建设内容

  1.天敌扩繁设施包括扩繁车间改造,建设扩繁车间不低于600平方米,购买繁殖天敌载具、储蜂盘等扩繁器、自动收卵机、选卵及清洗机、喷淋消毒装置、空气净化设备、加湿器、冷暖空调、臭氧发生系统、环境自动控制系统、照明设备、天敌分装设备等设施设备。

  2.储运设施包括改造变温冷库,变温冷库不低于300平方米,要具备立体存放载具及设备、冷藏车、备用发电机、灭菌系统、小型空气净化设备、自动温湿控制系统、臭氧发生系统等设施设备。

  3.田间示范设施要具备天敌缓释器、天敌释放专用无人机、释放精细定位系统等设施器具。

  4.质检设备要具备快速检验检测设备、低温冰箱、人工气候箱、显微镜、体视解剖镜、超净工作台等。

  三、投资规模

  生防天敌扩繁基地项目,中央投资400万元,承建单位配套投资不少于中央投资规模。

  四、申报条件

  1.本市具有农业生物天敌生产工作基础的学校、科研院校所、企业。

  2.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有(长期租用)土地或厂房用于项目建设。申报单位能够确保项目建成后天敌扩繁基地正常、持续运营和生产,服务于病虫害绿色防控。(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3.申报单位无征信、违法等不良记录及问题。

  五、申报程序

  1.属地管理。各区农业农村局要了解辖区内具备农业生物天敌生产工作基础的学校、科研院校所、企业;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相关意见(附件2:区级主管部门意见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确认后,要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建设主体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

  2.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背景、建设单位与地点、建设内容与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组织管理、环境评价、效益分析等。做到投资估算准确,效益分析客观全面,有关图、表、证明材料齐全。

  3.提交材料。请于9月2日12:00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附件1、2加盖骑缝章,报送(寄送)至指定地点。

  4.项目遴选。市农业农村局制定遴选指标,对经各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相关附件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组对审查合格的申报单位开展现场遴选答辩。

  5.结果公布。市农业农村局对各申报主体的提交材料和现场答辩进行综合评定,然后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在材料审查和现场答辩过程中,如有伪造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植物保护站侯峥嵘,电话:62078217

  种植业管理处 许晓东,电话:82031830

  电子邮箱:bpps1234@163.com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9号,1号楼507室

  附件1:申报主体资质审查表.docx

  附件2: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表.docx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beijing.gov.cn/nyj/zwgk/tzgg/32590837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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