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把基诺山乡纳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云南省可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有关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指导申报创建的县级政府认真编制创建方案,按程序上报。若经专家评审符合各项创建条件、且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
二、关于支持基诺山乡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由省级党委和政府审批,省级工作部门自行组织创建。今年以来,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分类建设129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0个精品村、10000个美丽村庄。经乡级自查自评、县级审查申报、州级审核报送、省级核查评定,确定16个乡镇纳入2022年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建设计划,其中包括景洪市基诺山乡。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服务,支持基诺山乡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208/t20220831_64081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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