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宁夏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规范程序》宁夏蔬菜产销协会《宁夏菜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宁夏蔬菜产销协会组织现场核查评定,宁夏东升有机种植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菜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宁夏菜心)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AGI2018-01-2373)要求,拟授权第四批使用宁夏菜心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8月1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8月19日前向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人:严莉0951-5136535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农业农村厅20楼)
附件:“宁夏菜心”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公示信息表(第四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2年8月12日
附件下载:
“宁夏菜心”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公示信息表(第四批).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gsgg/202208/t20220815_3671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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