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印发的《陕西省实施中药材“定制药园”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定制药园”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在总结前两批中药材“定制药园”认定工作的良好示范基础上,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药材种植基地积极申报。
(二)定制药园推荐要坚持利用辖区中药材资源,充分发挥中药材产业扶贫优势,促进种植户增收为原则。
(三)申报的基地由省级相关部门按照“定制药园”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专家审核和实地核查,结合前两批中药材“定制药园”认定工作按照10%的比例,对已认定的67家定制药园单位进行实地复审工作。
(四)请于2022年8月25日前,向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提交1式3份申报纸质材料(“附件2”)及电子版。
联系人: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雷琨
电 话: 029-87383876 15129228244
邮 箱:fzzxsx@163.com
附件:1.陕西省实施中药材“定制药园”工作方案
2.陕西省“定制药园”申报书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xxkb1355/20220819/9802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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