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乡村振兴课题研究申报,持续深入推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自治区党委农办决定开展乡村振兴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课题申报工作。
二、研究范围
(一)课题研究范围。研究课题设置为开放命题,申请人按照课题选题指南提供的研究方向,暨重点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粮食安全、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自拟题目、自选角度进行申报,申请课题如果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则不予受理。
(二)课题研究基本定位。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课题研究既要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又要注重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实地调查、案例研究和统计分析,避免从概念到概念,避免面面俱到,力争将问题研究透彻,形成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经费
根据申报情况最终确定5-7个课题,每个课题安排研究经费10—20万元不等,所需经费100万元已列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课题经费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支付。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各类教学或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证。
(二)申请单位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承担课题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请标准。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题目。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五年内申请乡村振兴课题研究的资格。
五、评审方式
1.申报课题。自治区党委农办从发布课题研究通知之日起受理申请。申请者请直接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下载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填写2022年度乡村振兴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并加盖申报人所在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自治区党委农办。研究成果的著作权归自治区党委农办所有。
2.组织选题。由自治区党委农办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选取研究课题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后开展课题研究。
3.提交报告。各中标单位签订协议后组织开展课题撰写,根据服务决策的需求,原则上应于2022年底前结题。课题要严格按时限要求提交中期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供知网详细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和3000字左右的决策参考报告。
六、时间安排
自治区党委农办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后,确定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人选。初审采取匿名评审方式,从研究内容的必要性、创新性、研究方案可行性、预期成果与前景等方面进行评价;终审采取会议评审方式。
1.公开发布:8月中旬通过广西农业信息网对外发布申报通知。
2.提供开题报告:9月上旬收集申报书(开题报告)。
3.组织专家评审:9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
4.确定立项项目: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项目。
5.签订合同:9月下旬双方签订研究协议书。
6.提交研究报告:11月下旬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决策参考报告及其他研究成果。
7.组织结题评审:12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题。
8.结账报销:12月上旬完成报账。
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9月9日。
邮 箱:gxdwnb@163.com
联系人:黄德猛(电话0771-5855355)
贾 锋(电话0771-5855078)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299820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