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牧〔2022〕19号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要求,指导畜禽养殖场(户)科学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设施装备配套和整体建设水平,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定了《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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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998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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