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将申请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产品名称:石棉枇杷
原登记申请人名称:石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拟变更申请人名称:石棉县经济作物站
因机构改革,原主体石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已注销,其相关职责任务由石棉县经济作物站承担,因此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石棉枇杷”持有人变更为石棉县经济作物站。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30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4月15日前向石棉县农业农村局书面反映。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18054738260
地 址:石棉县玉泉路33号
邮 编:625400
石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6日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3/17/7036262ac10f4154a1abef38eba949d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