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代表团:
你团提出的关于开展盐碱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山东开发利用盐碱地
加强盐碱地综合利用,对于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施高标准农田、大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盐碱地综合开发利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积极配合,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相关工作。
二、关于支持山东建设耐盐碱植物育种创新平台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山东省育种创新平台建设。“十三五”期间,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围绕种质资源、育种创新、测试评价、良种繁育等方面,安排中央财政1亿多元用于支持山东现代种业发展,其中沿海地区盐生植物种质资源圃、耐盐粳稻育种创新基地两个项目已建成并可为耐盐碱植物育种创新提供支撑保障。按照《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十四五”期间,我部将在山东布局种业创新基地和项目,包括抗旱耐盐碱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建设和一批育种创新项目。同时,我部将启动耐盐碱品种育种联合攻关,组织国家和地方相关科研团队,推进耐盐碱水稻、小麦、大豆、油菜等作物品种选育,研究设立国家耐盐碱作物区域试验和开展苗头性品种联合测试展示等。山东省可结合实际,统筹国家、地方项目和政策资源,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及早安排既定项目予以支持。
三、关于支持山东发展盐碱地特色农业项目
2021年,财政部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111.33亿元(其中,山东省5.37亿元,较上年增加0.44亿元),支持各地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地应立足优势和资源禀赋,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明确主导产业和优先顺序,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山东省可结合实际,在推进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工作中按规定对相关特色农业产业予以统筹支持。
近年来,财政部通过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支持山东等省份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相关工作,支持实施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尾水达标治理、水质监测与环境调控系统建设等。此外,我部正在研究起草《全国盐碱地水产养殖产业规划》,支持指导山东等省份聚焦盐碱地水产养殖健康发展,促进盐碱水土资源化利用。山东省可结合实际,统筹利用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推进盐碱地养殖相关特色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继续支持做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同时,继续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进一步提高盐碱地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关于支持建设黄河三角洲大豆生产基地
我国盐碱地主要分布于滨海、东北松嫩平原、黄淮海平原和西北内陆四大区域,主要种植水稻、棉花等耐盐碱性强的作物,大豆只有零星种植。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要求,我部启动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开展盐碱地种植大豆示范。通过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支持包括山东省在内的6个省份每省选择1个盐碱区以大豆品种为重点开展整县创建,总结经验模式,为大面积推广做好准备。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山东结合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盐碱地综合利用相关工作,探索盐碱地改良种植大豆可行路径,挖掘盐碱地扩种大豆潜力,助力大豆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
感谢你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19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tjsgls/202208/t20220825_64078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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