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今年7月以来,四川盆地、长江中下游等地区旱情对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积极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研究,8月26日紧急通过中央预备费安排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00亿元,全力支持各地做好抗旱救灾、秋粮防灾稳产、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等相关工作。一是安排水利抗旱救灾资金65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开展水利调水、增打机井、兴建救灾所需抗旱水源,重点保障群众饮水及农业灌溉用水等。二是安排农业抗旱保秋粮生产资金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受灾农户购买燃油、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恢复所需物资;同时,对喷施叶面肥、调节剂、抗逆剂、杀菌杀虫剂等提高农作物抗旱性的混合药剂给予补助,防范旱情发展蔓延,保障秋粮稳产丰收,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财政部要求各地及时下拨中央财政救灾资金,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重点围绕支持中稻抗旱、结合近期灾情实际,统筹做好抗旱救灾、秋粮防灾稳产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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