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明”“部分涉农行政许可证件、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文本”等材料在办理辽宁省级涉农行政审批时,不需要再提交了!
8月22日,记者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该厅紧紧围绕需求侧改革,按照“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部署,持续做好“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工作”,依托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打通数据壁垒,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进行核实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材料、中介服务,一律取消。
推进多部门、多层级办事深度融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幅减少了申报材料数量。另外,对办理程序简单、可信息共享的事项,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供了即来即办、秒批秒办服务,办事时间大幅压缩。
截至目前,在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归集政务服务事项主项48项,子项64项,证照54个,累计录入信息项1074项;推动行政审批电子化,完成82类电子证照归集,电子证照制作2353套,电子印章调用5935次。辽宁省级涉农行政许可事项100%“进厅上网”,电子证照应用率达100%,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了极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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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208/t20220826_64079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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