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间,山东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50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警示如下:
一、执法人员发现有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行为,均正在立案查处。其中,无案件涉嫌犯罪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二、执法人员发现有7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的水产品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我局将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531-82976975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208/t20220817_4031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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