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巩固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根据安徽省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质〔2015〕212号)有关规定,我厅对2019年度命名的第三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组织开展了复查认定工作。经县申请复核、第三方机构复查评价、我厅汇总核查和厅长办公会议审定、面向社会公示,绩溪县等18个县(市、区)通过第三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具体名单附后),继续享有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有效期3年),现予通报。
希望各安全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绿色食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一产“两强一增”行动,“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为保供增效、放心消费、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第三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名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7日
附件
第三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名单
绩溪县、潜山市、肥东县、灵璧县、阜阳市颍东区、无为市、舒城县、石台县、临泉县、宿州市埇桥区、黟县、五河县、六安市裕安区、定远县、寿县、青阳县、霍邱县、蒙城县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398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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