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西辽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农业节水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节水农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水定地、量水而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指导服务,因地制宜推进农业节水。一是推进工程节水。支持河北、内蒙古、辽宁和吉林等四省(自治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有力改善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灌溉用水效率,促进水土资源可持续发展。二是推进农艺节水。结合实施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在西北、华北干旱半干旱地区推广地膜覆盖保墒、水肥一体化、集雨补灌、保水剂等旱作节水技术。三是推进品种节水。加大育种攻关力度,支持河北、内蒙古选育推广一批节水抗旱的小麦、玉米品种。印发《关于北方农牧交错带农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不断优化种植结构,扩大低耗水作物种植,在地下水超采区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严禁发展井灌水稻,因地制宜发展旱作水稻。四是推进管理节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高效节水灌溉区推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阶梯水价、节奖超罚”的用水管理模式,逐步推行“一井一表、一户一卡”的计量模式,用精准的用水补贴和节奖超罚实现管理节水。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业节水,继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围绕蓄水、保墒、集雨、节灌、抗旱五大环节,加强节水设施建设,集成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强化农业用水管理,推动西辽河流域节水农业发展。
二、关于适当调整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工作指导,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建、管各项工作。一是划定“两区”面积。201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按照文件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两区”划定总规模,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耕地总面积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用地面积等因素,确定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均已全部划定完成。二是加强“两区”生产建设。201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两区”建设,推动相关资金项目向“两区”倾斜,优先支持“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两区”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加强“两区”种植监管。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出要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下一步,我部将衔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结合全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调整优化“两区”布局。同时,加大“两区”政策扶持力度,推动高标准农田、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政策向“两区”集中,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引导“两区”主要种植目标作物,提升“两区”综合生产能力。
三、关于引导农民调整优化种植结构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补贴力度,扎实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引导河北、内蒙古、辽宁和吉林四省(自治区)压减农业灌溉用地下水。一是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启动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二是实施粮改饲。2015年以来,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和吉林四省(自治区)实施粮改饲项目,对收储优质饲草的牛羊养殖场(户)和饲草专业化服务组织予以补助,通过以养带种的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三是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支持河北、内蒙古、辽宁和吉林四省(自治区)推进轮作休耕,有力促进了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西辽河流域调整种植结构,压减农业灌溉用地下水量,缓解水粮矛盾。一是完善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指导建立科学轮作体系,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工作机制,实现生产生态相协调。二是稳步推进饲草产业发展。加大补贴力度,扶持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生产,推动种养一体化发展。三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深入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等重大工程,鼓励种植防风固沙、涵养水分、保护耕作层的植物,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208/t20220817_64071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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