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进一步提升长宁县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近日,长宁县对全县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安全生产监管,采取了多项强有力的防范举措。
一是开展针对培训,统一规范了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并指导库主制成公示牌和制度牌张贴上墙,提升库主及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建立规范台账,全面摸排全县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基本情况,并建立基础信息台账,统一标识和编号,推行"一库一档";三是明确主体责任,明确库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库主制定完善2.0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将安全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1263/2022/8/12/08db40a7cc58416e8e04626e597707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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