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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行政执法程序业务培训暨第六十一期“四个一”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22-08-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兴安盟农牧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办案质量,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水平,8月8日上午,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以行政执法程序为主题的第六十一期“四个一”业务培训活动,支队长郑耀辉授课,执法支队全员参训。

  

  

  

  此次培训支队长郑耀辉在对行政执法程序进行详细讲解,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的应用进行了说明,对讲解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交流。

  

  

  同时,支队长郑耀辉要求执法人员要对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掌握,通过这次培训,执法人员明确了规范案件办理质量的意义及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规范办案的自觉性。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根本,经常学、多学习,多请教、多研讨,常反思、常总结,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xam/202208/t20220809_2100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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