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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开展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 基地和种公畜站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3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山西省种业振兴2022年行动计划》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基地和种公畜站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按照《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基地和种公畜站遴选标准》(见附件1)开展遴选工作。

  二、遴选数量

  全省范围内遴选省级核心育种场6个、良种扩繁基地12个、种公畜站2个。

  各市不受申报数量和养殖畜种限制,但要保证质量。

  三、遴选程序

  1.申请。凡符合《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基地和种公畜站遴选标准》的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基地和种公畜站遴选申请表》要求提交完整的附件材料。

  2.材料完整性审核。县级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出具意见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3.材料真实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对符合遴选标准的分类汇总后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4.专家审验。省农业农村厅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委托山西省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现场审验,形成审验意见。

  5.确定公布。经审验符合条件要求的,确定为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基地和种公畜站,并予以公告,有效期5年。

  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可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

  四、有关要求

  1.有关文件及申请表格可在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nynct.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2.各级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通知辖区内具备条件的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积极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3.正式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双面打印,采用A4纸胶装成册,一式五份,报送至山西省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12号),电子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xxmzx2022@163.com,省农业农村厅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4.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当年及次年申请资格。

  5.所有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受理单位应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场审验时要严格落实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情况报备。

  四、联系方式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联系人:孟烨

  联系电话:0351-8235290/13994207643

  山西省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程彩虹

  联系电话:0351-4066337/15234078442

  附件:1.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基地和种公畜站遴选标准

  2.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基地和种公畜站遴选申请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zyglc/202208/t20220811_69223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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