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省属企业:
为落实《广东省支持2022年晚造粮食生产12条措施》,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烘干短板,我厅制定了《广东省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范围
涉农企业(含粮食加工储运企业、供销社系统、农垦系统等)、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报对象按照《指南》(见附件1)要求自主申报。项目由县级组织申报,汇总后上报,地级以上市填写项目申报的汇总表出具申报函并报送我厅(见附件2)。供销社、农垦系统等省属涉农企业的项目申报经汇总出具申报函后直接报送我厅。
三、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各县级农业农村局组织申报主体统一进行电子材料网上申报,申报邮箱为gdnjhb@126.com。网上邮箱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9日23:59。逾期发送的材料将不再纳入评审范围。
(二)纸质材料
各地级以上市、各省属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于2022年8月11日前盖章并汇编成册一式3份报送我厅。书面材料包括:1.申报函;2.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3.项目申报表;4.项目附件材料;5.项目实施主体烘干服务承诺书。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楼401房,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联系人:梁晓明、胡兵文,联系电话:020-37288703、37288702。
附件:1.广东省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项目申报表(3张)
4.项目附件材料
5.项目实施主体烘干服务承诺书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4日
相关附件:关于印发《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5).doc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9886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