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辽宁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2)91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2)101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2)126号)要求,7月25日至29日,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到本溪市开展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工作。
此次监督抽样工作遵循突出重点、强化预警的原则,采取随机抽查和现场查验的方式,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18家,生猪、肉牛及肉羊屠宰企业5家,抽取样品52批次,其中兽药26批次、饲料10批次,猪肉4批次、猪肝4批次、牛肉4批次、羊肉4批次。
通过此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本溪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了屠宰企业保障肉品品质安全主体意识。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畜禽产品注水注胶、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保障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qsnyxxlb/202208/t20220810_46503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