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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十个一批”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施甸县印发《施甸县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全力实施“十个一批”,着力拓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动能潜力,进一步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全面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发展壮大产业增收一批。施甸县深入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大力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高集约度、高科技农业,重点抓好生猪、肉牛产业,巩固提升粮食、茶叶、核桃、蔗糖、中药材、蔬菜、水果等产业,稳定粮食种植52万亩以上、茶园4.7万亩、核桃48万亩、甘蔗5万亩、中药材0.8万亩、蔬菜12万亩、水果5万亩、烟草10万亩、咖啡0.3万亩、蚕桑2万亩。到2024年实现农业总产值76亿元以上,农民节本增效3亿元以上。

  做大县域经济增收一批。施甸县着力打造保山中心城市联动发展区,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增加就业岗位,推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每年转移就业14万人以上。确保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合理规范增加护林员、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依托工业园区增收一批。施甸县继续实施入园企业升规奖励、企业上市奖励等政策,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给予重点奖励,撬动产业、企业、资金、人才、基础设施配套等资本资源要素向工业园区聚集,大力培育发展绿色建材、资源再利用、绿色制造(电子信息)、绿色食品加工以及生物医药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化、低碳化,形成生产专业化、产品系列化、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链,持续推进产业链价值链向高端进军,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到2024年园区解决就业3500人以上。

  加快旅游业发展增收一批。施甸县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提升姚关、旧城、酒房、何元、太平、摆榔、甸阳等现有的旅游点,打造 12个精品旅游村、32个以上美丽村庄、建设和提升3个以上精品庄园。以水长两用核不育系核心科研基地和繁育基地为切入点,推进一三产融合发展,打造“稻母之源”综合体,实现农民经营性收入渠道多元化。到2024年,全县接待乡村旅游450万人次,实现乡村旅游收入29亿元。

  引导外出务工增收一批。施甸县精心组织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用性、针对性,确保培训后至少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有效职业(工种)认定,创造外出务工条件。全力用好沪滇合作机制,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搭建“点对点、一站式”信息对接服务,对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农民工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实现每年省外转移就业3万人以上。引导县内农村劳动力向昆明等中心城市输出,努力打造省级劳务品牌,争创省级劳动力转移工作示范县。

  鼓励返乡创业增收一批。施甸县鼓励农民工、农民企业家、大学生、退伍转业军人等带着资金、信息、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模式创新、链条延伸、主体参与、要素激发、业态打造等返乡创业。用好用活创业担保贷款、返乡人员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大学生返乡创业补贴等政策,围绕农业种养殖、农村电商、农业创业园区等返乡入乡创业重点领域,加大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力度,全力助推农民增收。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收一批。施甸县通过出租(转包)、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力争到2024年有序流转土地14万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提升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到2024年,规范提升7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县级以上示范社100个,累计发展合作社360个,带动农户6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7亿元以上。

  发展集体经济增收一批。施甸县着力推进消除一批薄弱村、实施一批项目村、打造一批示范村、建成一批实力村、发展一批经济强村“五个一批”工程,巩固提升“资产租赁型、股份合作型、项目联动型、产业带动型、物业管理型、有偿服务型、异地开发型、招商合作型、旅游创收型、资源盘活型”10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力争2022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达10万元以上,到2023年全县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达到10%以上。

  落实惠农政策增收一批。施甸县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兑现好耕地地力、糖料蔗良种良法等补贴,调动农民发展农业产业的积极性,提高综合效益。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实施精准高效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和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全面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

  强化后续扶持增收一批。施甸县实施发展产业、转移就业、盘活资产、落实惠农政策、防贫保险等措施,对有产业发展条件、能力和意愿的脱贫人口,优先纳入产业帮扶对象和“一对一”科技帮扶,确保脱贫人口得到优先扶持、精准帮扶,增加经营性收入。继续深化沪滇劳务协作机制,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劳动力的脱贫户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促进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牢牢守住不发生返贫的底线,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施甸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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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208/t20220810_64066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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