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结合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采取五项措施有效巩固了“长江十年禁渔”成果。
一是多渠道宣传禁渔。采取报刊登载、多媒体播放、电子屏展示、宣传车(船)流动广播、设置禁渔公告公示牌等方式,全面宣传《长江保护法》、“长江十年禁渔”、河湖长制等长江保护法规和环保政策,还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了12316、110、12315等有奖投诉举报电话,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长江禁渔监管的积极性。
二是全覆盖安置渔民。采取社保兜底、就业技能培训、转产创业帮扶等综合措施,使全市139艘捕捞渔船全上岸、273名退捕渔民全部转产安置,至今未发生退捕渔民返贫、上访等现象。
三是重拳打击非法捕捞。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将全市境内的金沙江及其一级支流纳入禁捕范围进行监管,强化了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力度,加强对市场售鱼、餐饮用鱼、网络直播钓、卖鱼的巡查,实现了江边、市场、餐桌、网络的全链条、无死角监管。今年1-7月,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移交非法捕捞线索及配合办理刑事案件17件,移送司法机关起诉20人,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现象。
四是增殖放流补充鱼类资源。对全市境内的长江禁捕水域进行了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开展了鱼类增殖放流,救助了攀枝花市地方特色珍稀、濒危水生野生鱼类(如野生娃娃鱼),今年以来已累计放流鱼苗60余万尾(全年计划100万尾),及时补充、丰富了天然水域鱼类资源。
五是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及补偿制度。依法督促全市83座小水电缴纳涉渔工程生态补偿金共800余万元,逐一销号办理了8件涉及农业领域的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有效促进了生态损害赔偿及补偿制度的落实落地。
渔业监管部门动态监测结果表明,目前,攀枝花市境内的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实现明显好转,非法捕捞天然鱼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长江十年禁渔”取得阶段性成效。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2/8/9/e06663fd9df044f588ee70932f896d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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