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发布 > 正文

关于举办全省新增农机事故处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9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函字〔2022〕23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定于8月中旬在德州市平原县举办全省新增农机事故处理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宣贯农机安全有关法律法规。

  (二)讲解《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文书规范》和具体农机事故案卷制作。

  (三)室外模拟农机事故处理现场教学,现场制作农机事故案卷。

  (四)组织参训人员进行农机事故处理专业理论知识网上考试。

  二、培训人员

  全省新增农机事故处理员。各市结合所属县(区、市)农机事故处理人员实际情况确定,请勿超员。各市参加培训名额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

  请参训人员于8月17日下午到平原县桃源宾馆(平原县平安东大街2396号,总台0534-2161166)报到。18日全天、19日上午进行室内授课、现场教学和理论考试,19日下午返程。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将按照新冠疫情防疫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参训人员请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要求和规定,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中高风险区人员不参与此次培训。

  (二)填写《农机安全监理证审批表》和《培训班参加人员回执》,以市为单位汇总后于8月1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njjlxjk@shandong.cn,以便安排食宿。

  (三)参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资料费等由培训班统一负担,往返费用自理。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

  联系人:吴康秋  0531-83199937,张春生  0531-83199901

  附件:1.全省新增农机事故处理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2.农机安全监理证审批表

        3.培训班参加人员回执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9日       

  

  

  附件:

   ·附件1:全省新增农机事故处理员培训名额分配表.docx·附件2:农机安全监理证审批表.doc·附件3:培训班参加人员回执.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8/t20220809_402294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