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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44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2-08-09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宋宝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新增建设用地

  自然资源部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一是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国家重大项目和符合要求的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按照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的一定比例核定计划指标,量入为出。目前,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只对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计划、国务院大督查奖励计划等3项指标单列安排。二是保障和规范产业融合发展用地。2021年,自然资源部会同我部等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明确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用地需求。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统筹安排农业农村建设用地,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

  二、关于支持贵阳市提升农业水利工程

  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加大投入,探索农田水利建管机制,加快补齐农田水利短板。一是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制定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完善灌溉水源工程、渠系工程和计量监测设施,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增强旱能灌涝能排能力。“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投资6800万元,支持贵阳市4处中型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善农田灌排工程设施条件。二是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近年来,我部把田间灌排工程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内容,完善田间排水设施,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和喷灌、微灌等节水措施,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2021—2022年共安排中央资金47.39亿元,支持贵州省建设高标准农田528.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63.4万亩。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大中央投入,统筹推进灌区骨干灌排工程现代化改造、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提升耕地灌溉水平。

  三、关于支持贵阳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支持贵州种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十三五”以来,已安排中央投资6000多万元,支持贵州省建设高原山地农作物原生境保护区、农作物种质资源圃和畜禽保种场。二是大力推进育种创新。 “十三五”以来,已安排中央投资4400多万元,支持贵州省建设6个育种创新平台,鼓励育种企业、科研院校组建种业联盟,集中资源,集中攻关,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扶优扶强种业企业。三是加强制种基地建设。已在贵州认定水稻、马铃薯等5个国家级制种基地(贵阳市南繁基地提升改造已纳入其中),并将岑巩县水稻制种基地作为重点支持对象,中央资金连续投入5年,支持改善种业生产条件。四是培养种业科研人才。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启动实施“神农英才”计划,每年组织遴选一批神农领军英才和神农青年英才,重点支持打造一流种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种业振兴总体部署,加大对贵州种业支持力度,指导聚焦资源要素,外引内联培育龙头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推贵州种业现代化。

  四、关于支持贵阳市农业机械化全面提升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贵阳山地农业发展需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推动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一是开展宜机化改造。把土地平整和机耕路建设等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指导各地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整修田间道路,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2022年,安排中央投资近24亿元,支持贵州建设260万亩高标准农田。二是推进农机装备创制。梳理丘陵山区农机装备需求,安排中央投资1多亿元,支持南方水稻、西南马铃薯等7个丘陵山区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和丘陵山区农机装备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科研机构与有实力的农机制造企业合作,共同打造农业机械装备产业高地。三是推广适宜农机。将茶叶色选机、山地轨道运输机等急需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推动贵州开展丘陵山区特色作物机械化技术装备现场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活动,向农民群众推介适用机具和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指导服务,着力破解制约贵阳山地农业发展短板,提升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水平。一是开展集中攻关。推动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专项,支持贵州农机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山地粮油及特色作物专用机具研发。二是搭建推广平台。鼓励贵州与浙江、云南共同建设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推广应用先导区,为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培育形成稳定、可预期、成规模的国内市场。三是扩大购机补贴。继续推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向丘陵山区倾斜,并扩大补贴范围。对尚不具备鉴定标准大纲的农机装备,通过新产品试点形式纳入补贴范围。

  五、关于支持农业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规划引领,加强指导服务,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全面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二是开展试点示范。累计建设104个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新认定106家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探索农业数字化转型路径。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承担“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增强企业数字技术攻关能力。鼓励企业开展3S、智能感知等技术及软硬件产品的集成应用和示范,熟化推广数字农业技术模式和典型范例。

  关于您提出的支持“国家数字种植业(蔬菜)创新分中心”项目,按照“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规划,仅布局1个蔬菜数字创新分中心,且已支持相关单位建设。关于支持息烽县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2020年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在117县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其中息烽县纳入首批试点名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立足贵州省实际,强化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统筹推进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一是加快发展智慧农业。聚焦贵州产业发展需求,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融合发展,发展智慧种养、智慧种业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形成数字生产力。二是加快发展数字乡村。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形成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数字惠民便民服务体系。

  六、关于支持贵阳市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项目支持、强化投入,助推贵阳市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提升产业规模化水平。一是建设集聚平台。累计安排中央资金近2000万元,支持贵阳市开阳县龙岗镇、清镇市红枫湖镇、开阳县南江乡建设农业产业强镇3个,推动当地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升级。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已认定贵阳市国家重点龙头企业9家,引导龙头企业到贵州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布局加工产能和流通设施,促进贵阳农业产业提档升级。三是发展社会化服务。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已安排中央资金支持清镇、息烽、开阳3县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有效推动适度规模经营。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支持贵阳市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带动贵阳市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

  七、关于支持现代农业标准化工程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积极创设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带动农业绿色发展。一是促进种养绿色发展。2021年,在畜牧大省、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选择河北等17个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遴选确定11个品种109个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建设100个绿色生产标准化基地。二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粪肥就地就近科学还田为主攻方向,2022年已安排贵州省中央资金4700万元,支持贵阳市修文县、清镇市整县开展畜禽资源化利用。三是加强长江经济带面源污染治理。2019年,在长江经济带中西部8个省(市)53个县开展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按照整县推进、综合治理的思路,全面加强污染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有效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绿色发展。2020年底,贵州省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膜回收率分别达到87.2%和83.6%。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加强技术服务,不断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水平。一是加大财政扶持。贵州省息烽县申请长江经济带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可按规定程序组织申报,如符合条件,我部将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予以支持。二是鼓励示范创建。支持贵州省贵阳市申报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荐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010—59192530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20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208/t20220806_64064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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